365集团研究生科研成果评分细则

一、发表论文(单位:分/篇)

1、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一般期刊——3分

2、国际学术会议——5分

3、《365集团学报》——5分

4、中文核心期刊——7分

5、SCI、EI收录正式期刊

(1)EI收录(期刊论文),已发表或有录用证明——18分

(2)Science、Nature、Cell                     ——1000分

Science、Nature、Cell子刊         ——800分

JACS、Angew. Chem. Int. E——500分

一区                              ——200分

二区                                      ——40分

三区                                      ——25分

四区及以下                                ——16分

6、化工三大刊(AIChE Journal、Chemical Engineering Science、Industrial & Engineering Chemistry Research)  ——200分

 补充说明:

(1)原则上员工为第一作者;

(2)当导师为第一作者,员工是第二作者时,加分分数在上述基础上乘以系数(系数值为0.5),副导师为第一作者,员工为第二作者不计分,其他排名在第二及以后均不计分;

(3)同一篇文章,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4)国际专业学术会议计分计算一般不超过1篇,国内学术会议计分计算一般不超过3篇,同一会议不超过2篇。

二、专利

1、拥有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单位:分)(集团产权)

序号

专利类型

第一作者

(导师为第一作者,员工为第二作者)

(1)

拥有发明专利证书

50

(2)

拥有实用新型专利

10

2、申请专利,以拥有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为准(单位:分)

序号

专利类型

第一作者

(导师为第一作者,员工为第二作者)

(1)

申请发明专利

8

(2)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2

同一项专利,只计最高分,不能重复计分。

三、专业学术类竞赛获奖

1、国家级比赛奖项(单位:分)

序号

获奖等级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第四作者

第五作者

(1)

特等奖

60

15

8

4

2

(2)

一等奖

40

10

5

3

1.5

(3)

二等奖

30

8

4

2

1

(4)

三等级

20

5

3

1

0.5

(5)

鼓励奖

10

3

2

1

0.5

2、上海市/省部级比赛奖项(单位:分)

序号

获奖等级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第四作者

第五作者

(1)

特等奖

30

8

4

2

1

(2)

一等奖

20

5

3

1.5

1

(3)

二等奖

12

3

2

1

0.5

(4)

三等级

8

2

1

0.5

0

(5)

鼓励奖

4

1

0.5

0

0

3、地市级别比赛奖项(单位:分)

序号

获奖等级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第四作者

第五作者

(1)

特等奖

15

4

2

1

0.5

(2)

一等奖

10

3

1.5

0.5

0

(3)

二等奖

6

2

1

0

0

(4)

三等级

4

1

0.5

0

0

(5)

鼓励奖

2

0.5

0

0

0

注:①以团体形式参赛,最多取项目参与获奖人的前五名有效;

②国内外专业学术协会主办各类高水平专业学术类竞赛按照等级降一级奖项降一等进行认定,鼓励奖则不再降奖项等级。

在全国老员工“挑战杯”赛、全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老员工节能减排大赛、上海市陈嘉庚青少年发明奖、上海高校员工创造发明“科创杯”等重大全国性或上海市学术类比赛获奖,分值乘以5:

四、学术会议和研究生论坛获奖

研究生本人完成的专业学术研究成果在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或研究生论坛获奖(单位:分):

序号

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

研究生论坛

获奖等级

第一排名

获奖等级

第一排名

(1)

一等奖

20

一等奖

10

(2)

二等奖

15

二等奖

8

(3)

三等级

10

三等级

5

(4)

优秀论文/优秀报告

10

优秀论文/优秀报告

5

五、上海市老员工创新创业项目

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以365集团为依托单位,以员工为主申报人(员工为成员参与老师项目无效),申报的创新创业项目获得资助后,科研分奖励如下:

序号

项目类型

第一排名

(1)

上海市

10

六、其他说明

1、原则上,申请成果奖学金三等奖及以上,成果中至少有一篇中文核心期刊(包含《365集团学报》)或SCI、EI收录期刊论文;成果截止时间未发表论文,但有其他经学术委员会认定合格的科研成果者,科研分达到16分以上,可申请奖学金,申请者奖学金排序在有学术论文申请者之后。

2、申请者中出现同等分数多名,必须排序时,依次参照以下标准进行评比:

(1)首先考虑论文发表水平和专利授权情况。优先顺序为:SCI期刊>授权专利>EI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国际会议;

(2)如第一情况完全相同,再考虑汇总成果所涉及的领域范围:优先顺序为:

发表论文+省市级以上竞赛获奖+申请专利

>发表论文+省市级以上竞赛获奖

>发表论文+申请专利

>发表论文。

(3)其他特殊情况将由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3、与本学科专业不相关的获奖不进行认定;

4、本细则最终解释权由公司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365集团

2024年2月28日